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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地税:车船税法宣传周成效显著
作者: 袁崟 日期: 2012年01月17日
 

    配合新车船税法出台,元月8—14日,丰城市地税局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新车船税法宣传周活动。整个车船税法宣传周,该局在丰城市各保险公司设立车船税咨询点12处,累计组织税收管理员下到车船税代征点进行宣传150余人次,向市民散发车船税法宣传单3500份,举办车船税法培训班2期。

    伴随着新《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的施行,江西省车船税也采用了新的征收标准,该标准是按照国家划定税额区间的最下限来确定的。据统计,丰城市受益或不受影响的车主将达75%以上。为确保这项新政顺利实施并惠及于民,从去年12月份起,丰城市地税局就全面启动新车船税法实施前的宣传工作,此次车船税法宣传周使整个税法宣传活动达到高潮。

    为了达到对内税务干部熟练掌握政策,对外政策宣传及时、面广的目标,丰城市地税局不仅抓好税务干部对新车船税法知识的学习培训,并且注重对代征单位业务人员培训和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他们编写了通俗易懂的新《车船税法》宣传单,通过办税服务厅、保险公司等征收窗口,统一发放给纳税人,并在车船税法宣传周,组织税收管理员下到全市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现场讲解和实地宣传,力求让纳税人在第一时间知晓新《车船税法》的主要内容和新的计税标准,确保各扣缴义务单位在新的一年把新政策百分之百地执行到位。截止到元月16日,丰城市地税局按照新车船税征收标准已征收入库车船税46.8万元。

(作者单位:宜春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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